RUN!PC 月刊 960703


優駿企管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撰文/鄭錦翬


立法院於54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新增雇主及人力仲介機關,不得對招募人力有年齡、出生地及性傾向的限制,違反者可處卅萬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就業服務法原本已經明訂雇主徵才不得有性別、婚姻等歧視,4日通過的就服法修正案,再增列不得有年齡歧視。


中高齡的就業問題向來被聚焦於年齡歧視,許多人認為企業常會對徵才對象的年齡設限,不願意給中高齡者機會。有位人資主管提出工作中的觀察:「若有所謂的就業歧視存在,那幾乎每個人都可能被歧視,而不是限於中高齡族群。以剛畢業的學生而言,會遇到「社會新鮮人無工作經驗」歧視,已婚婦女若須照顧子女無法加班也可能使部份企業降低雇用意願;男孩子沒當過兵會被懷疑身體健康有問題,學歷太低或太高、體型過瘦或過胖、沒有專業技能、個性太過依賴或抗壓性不足的…都可能成為不被錄取的原因。」


一位主管在某次談話中提到,他所管理的十二個部屬,年齡層從五年級、六年級到七年級都有,但是目前薪水最高的卻是兩位年資最淺的七年級生。不是年資越久的薪水越高嗎?原來該公司已經多年沒有全員調薪,但是會依照工作績效發給獎金或予以個別調薪。幾位較資深的員工雖然工作熟練度高,卻早已失去工作的熱情,每天只應付主管交辦的事,很少提出新的創意或解決方案。反觀兩位年資較淺的七年級生,對於主管交辦的事情都會做足功課蒐集相關資訊,主動找主管討論可能的解決方案,而不是等主管催進度時才草率交卷。七年級的部屬對於學習新知識跟技術的意願亦較高,經常主動向主管爭取參加各項訓練的機會,並且自動提交學習心得跟工作改善建議供主管參考。


這位主管補充說,這兩位七年級的部屬從學校畢業後只有1~2年的工作經驗,適逢組織擴編需要新血輪加入,他們的專長又正好可補現有成員的不足,所以才嘗試進用。沒想到年紀最輕的員工卻創造出最好的工作績效,公司沒有理由不為他們大幅調薪。


年資如果無法轉換為高價值的智慧資產,將會變成一項負債,當企業面臨生存壓力時,定會優先減少人力負債以保存最有價值的人才資產。年齡不是職涯絆腳石,消極的工作態度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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