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更新日期: 2007/12/28 09:26 【黃惠聆】



 「上班族」節稅空間實在很有限,因此,節稅千萬不要「節」過頭,否則被要求補稅加罰款,恐得不償失,不過,可以趁著今年所剩下的幾天時間,還是可以找一點節稅空間。



 距二○○七年結束只剩二個上班日,在最後這兩天可以作的節稅作戰─醫藥單據、捐贈收據、保險收據,尤其對於高所得者,要捐款一定要趁這二天,讓費用可以發生在今年度,尤其立委選舉正如火如荼進行中,對政黨及候選人捐贈更要趁早。



 對於任何「捐贈」不能算作「節稅」方法,因為捐贈人付出的金額比抵稅金額多得多,尤其現在稅捐單位賭掉所有「實物捐贈」,只承認現金捐贈之後,讓一些企業界人士捐贈空間減少了很多。過去只要捐給教育、文化、公益及慈善機構、國防、勞軍等股票、土地等就可以抵繳所得稅,但從今年財政部提出的所得稅法十七條修正案中,未來只有純捐現金才能列舉扣除額後,未來「節稅」空間就少得多了。



 所以,目前任何「捐贈」抵稅,只能說,政府和你一起作捐贈而已。民眾對教育、文化、公益及慈善機構抵稅上限是的總所得額的二○%;若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私立學校的捐款抵繳稅額是總所得稅額的五○%。如果綜合所得淨額是五百萬元,不但可以抵二百五十萬元的所得,還可以將適用稅率從四○%降至三○%,原本要繳所得稅是一百三十四萬四千七百元,捐贈後則可降為四十六萬六千七百元,所以,總支出不減反增,從捐贈前的一百三十四萬四千七百元(應繳稅額)增加至二百九十六萬六千七百元(二百五十萬元的捐贈及四十六萬六千七百元的應納稅額),不過,其意義卻大不同。



 除了一般捐贈外,若對政治有「理想」者,政治獻金也可以「抵稅」,如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皆可,每一申報戶可扣除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二○%,其總額不得超過二十萬元,且每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十萬元。



 但要留意的是,並不是對所有政治人物、政黨捐款皆可抵稅,會計師林昭呈說,若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或收據格式不符,對其捐款不得申報。另外,九十六年度只有對下列五政黨捐贈才可抵稅,五政黨是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黨及無黨團結聯盟。捐贈也要留意時間,必須在公職候選人選舉公告日起,到投票日後三十日內才可。


引字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28/57/qpg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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