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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擬增人格測驗 沒通過不任用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9/18 04:11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人格測驗將成為公務員任用的把關工具。即便筆試拿高分,如果人格特質不符政府單位用人需求,同樣無法當公務員!



考試院長關中昨指出,考試院正著手研發公務人員專屬的人格測驗量表,將做為未來提升公務員效能,篩選不適任公務員的重要方法。



依考試院的構想,初期將選定通過警察特考及高考的應考人試辦,建立常模後,再逐步擴大適用範圍。正式上路,不排除在國考時,先透過專業筆試篩選一部分應考人,再於第二試時,加入人格測驗。



保訓會主委張明珠說明,公務人員人格測驗的專屬量表,將有助於協助評析受訓公務員的人格特質、個性特徵、培訓需求及訓練成效,評量結果將提供用人機關作為職能需求與人才選用參考。另外,也將針對各官等所需不同職能特性,試辦導入公務員職能評鑑系統,評估培訓需求。



保訓會副主委李嵩賢補充,已委託政大教育系胡悅倫教授收集世界各國公務員的特質、並準備花三年的時間建立常模。



至於首波試辦人格測驗、建立常模的對象,李嵩賢指出,將以兩類人為優先,一是公務員領導族群中,通過高考筆試的應考人,將於參與培訓的過程中進行測驗;另一類則鎖定必須具備高抗壓性、通過警察特考筆試的應考人,這一部分將再與警政署協調,在警察人員訓練時,搭配試辦。



另外,銓敘部長張哲琛指出,由於目前契約用人沒有專屬的法規,未來針對沒有經過考試而到公務機關任職的約聘、約僱、聘任等人員,有專屬法規,明訂權利義務、任用陞遷退休等,預計今年年底完成立法,明年送立法院審議。


引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8/78/2da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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